Newhope Law, PC智慧財產權律師事務所

關於本所

新希望律師事務所

自 1999 年起。

鄭君平律師站在美國專利商標局大樓前
鄭君平律師在商標審理暨上訴委員會 (TTAB) 完成言詞辯論後,於維吉尼亞州 Arlington 的美國專利商標局留影。

新希望律師事務所代理客戶處理專利(保護發明)、商標(保護公司名稱及標誌)、商業外觀,以及著作權(保護藝術表現)等事務。本所亦提出專利再審查請求以挑戰專利有效性,並在美國聯邦地區法院訴訟中代理原告及被告。

鄭君平律師 (Clement Cheng, Esq.)

創辦人

  • 加州律師公會No. 198359
  • 德州律師公會No. 24132628
  • 專利律師USPTO Reg. No. 45463
  • 工程EIT/FE 認證(California No. XE096640)
  • 學歷Loyola Law School 法學博士 (J.D.),1998 年
    UCLA 機械工程學士,1995 年
  • 語言英語、華語(普通話)、基礎日語

個人簡歷

鄭君平律師取得 UCLA 機械工程學士學位,並於 1998 年畢業於洛杉磯 Loyola Law School。在 Loyola 就讀期間,他擔任《國際與比較法期刊》(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Journal) 編輯,並發表論文比較台灣與加拿大的競選經費規範。他也曾在亞太裔美國人法律中心 (Asian Pacific American Legal Center) 及西部身心障礙權利法律中心 (Western Law Center for Disability Rights) 擔任志工。法學院畢業後,他任職於不動產律師事務所 James Lundquist。

鄭律師目前主持新希望律師事務所,這是一家位於橙縣的智慧財產權律師事務所。他承辦聯邦法院的智慧財產權訴訟、專利與商標申請審查程序,以及商標審理暨上訴委員會 (TTAB) 案件。他也辦理美國海關事務,並提出專利再審查請求。他的華語流利,目前也在學習日語。

鄭律師是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的註冊專利律師,並具加州及德州律師資格。

代表案件

  • Farsighted Enterprise v. Goody Windows, No. CV11-0309 R (AJWx):取得設計專利侵權判決。
  • Sportspower v. Hayneedle, No. 2:14-cv-01355:成功阻止零售商銷售侵害專利的產品。
  • Pinkberry v. Masako Kawashima, No. 2:11-cv-06540 PSG (PJWx):在美國聯邦地區法院代理客戶,獲得有利結果。

獲准執業之機關與法院

  • 美國專利商標局
  • 加州最高法院
  • 德州最高法院
  • 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
  • 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 美國加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
  • 美國伊利諾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
  • 美國伊利諾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
  • 美國伊利諾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 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 美國德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
  • 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
  • 美國第十巡迴上訴法院
  • 美國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
  •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 美國退伍軍人申訴上訴法院
  •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
  • 美國稅務法院

服務產業

我們為美國及國際客戶提供涵蓋眾多領域的智慧財產權服務,包括:

  • 電子及電腦科技
  • 工業及機械技術
  • 材料科學
  • 潔淨科技及再生能源
  • 汽車及運輸
  • 航太
  • 醫療器材
  • 生物科技
  • 生命科學
  • 消費性產品
  • 時尚
  • 精品及零售

我們的理念:誠信與創意效率

誠信是本所的基石:品格誠實、服務誠實、專業工作誠實。我們會花時間了解每位客戶的立場及案件的商業利害,提出數種務實的選項,唯有在訴訟是最佳途徑時才建議提起訴訟。

本所遵循豐田生產方式中減少浪費(無駄,muda)的理念,並定期檢討作業流程,尋求進一步減少浪費的方法。

期限管理與文件全面電子化。專利商標局文件、法院書狀及訴訟文件均經掃描並以電子方式歸檔,使客戶收到的案卷比傳統紙本案卷更有條理,且每份申請收據的副本都會自動寄送給客戶。整個事務所的檔案均定期備份。語音聽寫以及共用的行事曆與案件期限表,使本所維持高效率運作,而不必將這些成本轉嫁給客戶。

沒有效率就沒有價值:成本會急遽膨脹,訴訟費用很快就可能高達七位數。即使是最有能力的法律團隊,若無法控制成本,也無法為客戶贏得勝利。

案例:選擇合適的審理機關

在 American Mensa, Ltd. v. Inpharmatica, Ltd., No. 07-3283 (D. Md. filed Dec. 6, 2007) 一案中,高智商協會 Mensa 在聯邦法院花費逾百萬美元卻敗訴,未能阻止「AdMensa」智商提升產品的銷售。Mensa 其後不得不從終身會員基金中提撥 60 萬美元。若改由小型事務所在商標審理暨上訴委員會 (TTAB) 進行僅限於混淆誤認之虞的程序,費用可能約為 10 萬美元,剩下的資金還足以再打十幾場仗。長遠來看,智慧與學識終究敵不過創意效率。(鄭君平律師是 Mensa 終身會員,對此敗訴深感遺憾。)

志工及公益服務

身心障礙權益倡議。在西部身心障礙權利法律中心期間,鄭律師與其他法學院學生在訴訟主任的指導下,參與一件成功的上訴案,使補充保障收入 (SSI) 領取者得以獲得居家照護補助。依照舊規定,領取者只能住在經認證的照護機構,或與直系血親同住在家中。

著作發表

Clement Cheng, “A Comparative Approach to Regulating Money Politics in Taiwan: Learning from the Mistakes of Others,” 20 Loyola of Los Angeles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Journal (April 1998).(〈以比較法規範台灣金錢政治:借鏡他國之失〉)

摘要:隨著台灣完成民主化進程,立法院必須決定台灣金錢政治的未來。作為未來立法的指引,立法院應檢視美國及加拿大的競選經費規範。

歡迎指教。如需索取全文,請與我們聯絡。

工程專案

  • 以 CAD 設計立體視覺機器人,用於機器人視覺與人工智慧專案(UCLA 電腦科學系)。
  • 為平衡倒單擺的機電控制系統設計並製作電子電路(UCLA 機器人實驗室)。
  • 為 UCLA 人力潛艇專案設計控制系統,該潛艇參加了西岸邀請賽 (West Coast Invitational)。